1.最低錄取分數:68.5分
2.試題疑義、成績複查及申訴之作業原則如下:
(1)參加甄試人員對於試題若有疑義,應於甄試日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(含)以內提出;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,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3個工作日(含)內提出,逾期提出者,得不予受理。
(2)參加甄試人員不得要求重新評閱、申請閱覽、提供各細項分數、複印答案卷(卡)或評審表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。
3.正取人員應依規定時間及地點,備妥應備文件辦理報到事宜;報到結束尚有缺額時,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。逾時或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或遞補者,視同放棄參訓資格。
4.錄訓公告:
(1)錄取名單將於嘉義市政府審核通過後通知錄取學員,正取學員以電話通知,備取及未錄取學員以簡訊通知,並於本單位網站公佈正備取名單、最低錄取分數、筆試試題及答案。
(最遲於3/7(星期五)公告)
(2)未錄訓者以手機簡訊通知,一週內領取原繳交資料,若未能於一週內領取,則資料全數銷毀。
(3)正取學員請於3/10(星期一)早上7:45至櫃檯辦理辦到,煩請帶印章、身份證辦理報到,未依限於所定開訓或遞補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除已辦理請假事宜外,視為放棄參訓資格。